業務員承諾書

本人基於與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公司)間之承攬/聘任/僱傭契約關係,茲同意及承諾下列事項,並恪遵公司管理之相關規範:
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暨利用
本人同意公司得為上揭契約暨保險招攬關係之特定目的,於公司營業地區及往來對象之必要範圍內,以自動化及非自動化之合法方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及其他第三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。前揭個人資料如屬於本人以外之第三人者,本人確認於提供前業已依法告知並取得個人資料當事人之同意。
本人因執行業務而取得或持有之個人資料檔案,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,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。
二、保密義務
本人因執行業務而取得或持有之任何資料應予保密,不得無故洩露予任何第三人,或使用於業務目的外之用途;如有揭露前揭資料予第三人或目的外使用之必要者,應依公司內部作業規定辦理,並取得公司之事前同意。
三、公司資料之返還或銷毀義務
本人因執行業務而編製、取得或持有任何資料、報表或其他應行保密之文件(包含但不限於保戶資料),其所有權均為公司所有。於本人業務執行完畢後,應依公司規定交付或返還予公司或公司指定之第三人,或依公司規定辦理銷毀或刪除作業,決不任意持有、揭露、複製或利用。
四、法令及規範遵循義務
本人依上揭契約暨保險招攬關係為公司執行職務,應遵守保險法、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、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著作權法、商標法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營業秘密法、其他相關法令、自律規範與公司內規之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人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所揭任何事項者,願負一切法律責任。如因此致公司受有損害、遭受主管機關裁罰或致第三人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者,願對公司負擔賠償責任,並負責處理及排除第三人之主張。
此致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